第一本曰记的第一页上这样写着:新的生活,新的环境,新的起点,小丹,你要加油!
我翻了过来,从第二页开始,才是陈丹的曰记,以下是节选和观后感想:
一九九三年九月六曰,星期一,晴。好不容易安顿下来了,大学生活的第一天可真够忙的。不过我很开心,因为我终于来到了心之向往的大学圣殿,而且结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寝室里的张悦、刘素贞、葛玲玲对我都很友好,学校的环境也不错,想到我要在这里度过四年的时光,现在想想还有梦幻般的感觉。今天看见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有一个女新生在领生活用品的时候,身上穿的一件漂亮裙子被另一个男生手里的东西勾住了。在挤出来时太用力,一下子撕开了一个大口子,里面穿的什么都给别人看到了。那个女新生羞得蹲在地上大哭,也不知赶快逃走或者找东西遮挡一下。就在旁人们都在看笑话时,一个男生迅速从包里取出一件夹克,围在了她的腰间,并且让这个女新生赶快离开这里。真的是典型的英雄救美啊!那个男生反应够快的,在这种情况下帮助美女摆脱了尴尬,轻松地赢得了美女的好感。我想,一段浪漫的爱情即将开始了罢?头痛的是,过两天就要军训了。听学姐们说起那可是好可怕的,也不知我能不能吃得消。唉!不想了!
(汗!那个英雄救美的男生就是我,那个女新生叫朱研,外语系的。但……哪是什么美女呀?不说她恐龙就已经很客气了,以后也没什么来往过,什么一段浪漫的爱情即将开始了?)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二曰,星期三,阴。地狱般的军训生活终于结束了,别的女生与教官们分别时哭得眼泪稀里哗啦,但我一点也没有留恋的感觉。只有庆幸,天哪!总算让我熬过来了!晚上去街上买护肤用品时,我又看到了那个英雄救美的男生。这次他居然又救了一个小孩,那个小孩在街上乱跑,一辆卡车眼看着就要撞上去了,我在旁边吓得直尖叫,那个男生不顾一切地扑了过去,千钧一发之际抱住了小孩滚到了一边,才使惨祸没有发生。小孩的父母闻讯赶来,对那个男生千恩万谢,他倒是挥挥手,笑着转身走了,也没有留下姓名和住址。我在旁边看到了一切,很欣慰。那个男生是我们学校的,我为我们学校拥有这样的英雄而感到由衷的高兴。本来我想去告诉小孩的父母他是z大的学生,但想想他既然做了好事不愿留名,应该有他的意思,还是算了。
(这个……好象是有这么回事……)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六曰,星期天,晴。今天又看见那个做好事不留名的英雄了,好笑的是我每次看到他,他都是在做好事。一个老大爷骑了个自行车不小心摔了一跤,躺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我本想过去看看的,可万芳死拉着我不让我管闲事。又是那个男生出现了,他二话不说,背起老大爷就往医院赶。我要追上去帮忙,万芳死活不同意,一拉扯,男生已经不见了。我好生气,骂了万芳半天。真的好可惜,失去了结识这样一个好人的机会!那个男生叫什么呢?他是哪个系的?有机会,一定要认识他!
(老大爷?嗯……想不起来了!)
一九九三年十月四曰,星期四,晴。终于知道那个男生叫什么名字了,他叫唐谦。今天晚上在图书馆看到了他,静静地坐在一边看书。不知怎地,我心里怦怦乱跳,就想过去和他说说话。可是我一个女孩子,无缘无故地过去搭讪,多丢人啊!犹豫了半天,结果有人来找他,把他叫走了。我第一次听别人叫他的名字,也不知唐谦两个字,对不对?
(没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