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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礼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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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本身只是告诉了人民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对于对错的奖惩并没有明确的硬性标准,全凭君王、官员的喜好来定。

而民间田野之间的事,庙堂不知,则无人知晓如何惩处,以至于走歪门邪道之人轻易的获得了利益,侵犯了守序良善之人的利益。

荀子说性恶论,即人之初、性本恶。提出了当人们没有约束的时候,他们往往会顺从与自己的欲望而做出很多礼所不能容忍的事情来。

淫、贪、妄、虐都是人民最容易犯下的错事,所以为了不使好人也变成坏人,那就需要对犯错的人进行惩处,法因此而诞生。

礼在前,法在后,才有所谓的礼法。”

饮口茶,杨士奇继续说道。

“所以说法律诞生之初的核心是为了保护百姓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如果守法反而是在帮助坏人去侵害百姓的利益,那天下就没有好人而都是坏人了。”

杨士奇说道这里,朱允炆便明白过来。

杜家的行为属于贪,他们利用大明律的法律漏洞来贪占百姓的田产,如果一味的去守法,那就是帮助杜家来欺压百姓,天下有多少挂靠田?有多少这样的百姓?

那最后的结果就是百姓吃了大亏,看似是法治社会,但却反而违背了法律的本质。

明知道是错的事还要去做,维护了法却践踏了礼。

到底是礼大还是法大?

后世是因为有了基本法、地方法、细则法、补充法、法律条文解释等方方面面都完善的法律体系,才可以大力提倡法治社会,不允许特权阶级凌驾在法律之上,那么维护法律的威严才可以保障天下绝大部分民众的利益。

而眼下的大明有什么?

《大诰》和《大明律》的漏洞太多了,这种情况下一味的提倡法治社会不是在保护百姓,而是在欺凌百姓!

因为百姓没有文化,他们本身并不懂法。那些拥有文化的人钻法律的空子可以轻易的欺负老百姓,在这个背景下拿现代那种法治观来套这个时代,唯一的结果就是搞得一塌糊涂,乱七八糟!

“朕明白你的意思了。”

朱允炆颔首:“杜家做的事,一目了然就是错,哪怕是百姓违法也是杜家的错!错的事就要受到惩处,惩处之后再去完善法律,而不是先饶过他们的罪行再去亡羊补牢的预防下一次犯错。”

哪里还有下一回啊。

天下均税,将来都不会有挂靠田了。

要是因为现在杜家没有违反法律而饶过他们,那全天下的老百姓就真的要揭竿而起了。

杨士奇躬身应声道。

“陛下圣明。”

此时的大明,不需要法治,需要帝治!

皇帝大于法律才能保证国家的发展不出现偏差,才能保证对错是非保护占据天下九成九百姓的利益。

法律规定这些地是杜家的又如何?

只要朱允炆这个皇帝不同意,那这个法律就不存在任何的法律效益!

“那朕现在就下诏。”

话到这个份上,朱允炆便打算让御前司拟诏,却被杨士奇出言拦住。

“陛下不妨再拖一段时间,让江西也别急着给此事定个是非对错。”

看到朱允炆向自己投来疑惑的眼神,杨士奇笑道。

“江西一隅之地才多少闹事的挂靠田?全天下又有多少?

现在杀了杜家,全天下这些企图占地不还的贪心之徒就会闻风丧胆,从而把地退给百姓。

不妨拖一段时间,让地方百姓都为此事闹起来,这个时候陛下再下诏,把这些跳出来的贪心之辈全数杀掉,把地还给百姓。”

杜家一死,那些贪心之辈自然会被吓住而老实退还田地,那些百姓也会觉得要回自己的土地是理所当然,哪里会对皇帝感恩戴德?

等他们闹起来,民怨沸腾起来的时候,这个时候皇帝出面,把那些百姓心中的‘坏人’全砍咯,让百姓一抒心中愤懑,到时候,可就是万家香火,立祠通祀了。

拖一拖,让那些观望的内心蠢蠢欲动的贪心之徒蹦出来。

如此一来不仅铲除了那些地方的不法门阀,还顺手收割了一大片百姓的赤诚之心,一举两得,多好。

“定下田产丈量的几个省都是交通方便的距离中枢比较近的,等到闹起来那一天,派人八百里加急通传地方,最多也不过三天的光景。”

杨士奇呵呵一笑:“更别说江西、福建、浙江、山东、河南这般的省了,八百里加急快马都不过一天就能赶到,只要监管得力,就不会出现大的民祸,完全可以把控的住,而且现今以陛下在民间的声望,百姓即使再如何焦灼也不会真个贸然闹事,他们还是会观望的。”

朱允炆的名声放在这,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哪里真敢聚众冲击官衙造反?或者杀进那些地主家里自发组织一出打土豪分田地?

他们会等,等朝廷或者说等皇帝老子给他们一个说法。

时间越久老百姓就越焦急,而越是焦急便越是期待。

万民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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