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风吹过,树叶打着旋儿的从树上落下来。
John微微抬起头:“我敢打赌Sherlock,你肯定还记得去年我们在伦敦抓到了三个小偷的事儿,那次我可是累坏了,他们跑得太快了,你竟然摔进了水沟里,刮坏了新买的衣服,那可是我给你买的!”他喘了口气,“不过算了,我原谅你了,虽然你在洗衣服的时候把它弄得像团抹布,不过看在你这辈子终于做了一次家务的份儿上,我原谅你了,虽然我没告诉你。”
“Sherlock,我已经跑不动了,伦敦的罪犯依旧很多,不过Hamish他们像你一样聪明,他们现在成了伦敦的守护者,”John笑起来:“这个外号可真不怎么好听,就像你那顶丑爆了的帽子一样……现在报纸上总是出现他们的身影,说实话,我有点害怕,如果再出现一个Moriarty那样的人,Hamish他们肯定成了靶子,他们从没有经历过失败,我真怕他们受到伤害。”
“你说什么?嫌我啰嗦?”John耸耸肩:“是的,这点我得承认,我现在有点啰嗦,头骨先生一家也这么说,如果你不想听我啰嗦我会尽量改过来,我太想你了Sherlock,我想听你推理新的案件,现在我快把伦敦的地图忘记了,我太久没在伦敦的小巷子里闲逛了。”
John坐的累了,又撑着墓碑站了起来,“Sherlock,我很想你,我们已经分开一年了,除了小时候还有你的那次假死,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这么久,我们一直在一起,当然,你也得承认,你有时候想甩开我,我告诉过你,我的拳头可不是吃素的,它非常喜欢亲吻你的脸颊,我不记得我揍了你多少次,不过你应该记得,可你没告诉我。”
“那一天,Sherlock,你离开的那一天,我还记得,虽然我记性越来越差,但是那一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John觉得眼睛有点难受,“我们照常起床,我为你准备早餐,你继续翻找感兴趣的委托案——插一句话,我觉得找兔子这活儿真的还不错,虽然你一点都不喜欢——然后你说你有点困,我很惊讶你竟然会想睡觉,以前一直是我逼着你去睡觉的,那时候我很担心,煎蛋被我弄得很难吃,但是你还是吃下去了,然后你去睡觉……我很后悔Sherlock,我那天应该为你准备一顿丰盛的早餐的,要知道我可是很认真的向Mrs.Hudson学习了……如果,如果那天我准备了一顿好吃的早餐,你会不会就醒过来了?”
John抹了把脸,然后摩挲着墓碑上的名字,“我爱你Sherlock,即使我从来没这么说过,或许我说过,但是我不记得了。你从来没说过爱我,Sherlock,但是我知道你爱我,就像我爱你一样。”
远处的Hamish在朝他招手,John摆摆手,然后转过头来看着墓碑,“Hamish在叫我,我该走了,我为你准备了仙人球,听说这个防辐射,好吧,我也不太懂……再见,亲爱的,过几天我再来看你。”
John轻轻的亲吻墓碑上的名字,就像亲吻他的爱人一样。
一片树叶落在他头上,然后随着他的动作又滑落到了墓碑上。
再见,John。
我爱你,John。
John依旧住在贝克街221B,他从没想过离开这里,没人能让他离开,除了死亡。每天都会有一个健谈爽朗的保姆来照顾他,John很喜欢她,即使他的耳朵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
头骨先生一家依旧待在壁炉上,John同样喜欢和他们聊天说话,他会说一些他们曾经的故事,即使他已经记不清楚细节了,但是他的博客还在,那些美好的时光并没有远去。
在一个伦敦难得晴朗的日子,把Mycroft也忘记了的Lestrade终于睡了过去,就像Sherlock一样,再也没有醒过来。
John参加了他的丧礼,这个时候他才恍然想起,他所熟悉的朋友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开了他,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在这一天的早上,John早早的起床,坐在客厅里他的专座上,对面的沙发依旧是空的,墙上的壁纸有些发黄,一个大骷髅头定定的看着他。
John环视四周,周围的一切都没有改变,他朝头骨先生一家点点头,“早上好,老朋友。”
John感觉到空气发生了变化,对面的沙发上坐着他的侦探先生,高傲的、惹人讨厌的,他的侦探先生。
“早上好,Sherlock。”
“你来晚了,John,我等了你很久。”
John笑起来,“抱歉。”对面的那个卷毛也笑起来,“没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有那么一点点的忧伤啦
所以说才是胖纸的执念啊,胖纸是一个欢脱的人,写了一篇欢脱的文,最后莫名其妙的就想写这个了……
把自己写哭了……胖纸的泪点真的好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