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爷,请问最近在微薄上面疯传的你将会参加作者林木的处/女作电影《那些年,我追过的女孩儿》女主角一角是真的吗?”
“这个问题大家不是已经知道了吗?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听完这话,下面的记者赶忙在自己手中的笔记本中写道:“范爷承认参加电影,并且估计真的是零片酬出演。”
随后另一个记者被点名,站起来说道:“范爷能够透露是否是真的零片酬出演吗?”
“这个恐怕不行,这个是商业机密,恕不奉告。”
不过说这话的时候脸上还是带着笑容,记者们再次写道:范爷承认零片酬出演,面色红润,笑容满面。
“据传范爷您和作者林木是早就认识,并且还为你写过《董小姐》一歌红遍了网络,是真的吗?”
“这位记者是从哪里听闻的呢,我和林木以前绝对是不认识的,他是蜀川的,我是黑省的,怎么可能认识的,也没有什么交集,这次是我们第一次认识,并且我们还未见过面,仅仅通过一次电话。”
“好了,希望大家不要纠缠在这个问题上面,如果有具体的消息我们会公布给大家的。”
看了看这次通告的主办方,脸色有些不好看,范爷连忙说道。
“这次是参加的通告,希望大家能够提点关于这个化妆品的问题,谢谢大家了。”
听完范爷的话,主办方脸色才好看起来。
不过那些记者可就没什么兴趣了,公式化的问了几个问题,然后范爷也很负责的回答了,什么这个化妆品真的很好,我用起来很不错之类的之后就算结束了。
而在第二天,报纸上面新闻出来了。
南方娱乐报:昨日在某化妆品发布会上,范爷承认与林木不认识,这是第一次合作,并且两人已经达成了合作意向,范爷奖零片酬出演林木的处/女作《那些年,我追过的女孩儿》。
这是比较正规的,原话转了上来。
娱乐八卦:范爷和林木将合作电影,两人是否是暧/昧关系?还是两人认识已久?昨日,在某化妆品发布会上,范爷提及林木的时候笑容满面,让我们不得不想到两人是否真的早就认识逇问题。
这是八卦报纸的。
而更有甚者,那些娱乐小报,专门用明星的绯闻什么拉销量的报纸这么说。
范爷和林木早认识,并且相恋多年,本报记者曾亲眼目睹两人同出一座公寓,疑似同/居,并且育有一子。
上面还附带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很模糊,但是看起来和林木范爷的身材差不多,两人中间还带着一个小孩子。
不知道这个报纸是从哪里啊找来的,估计也花费了不少的力气找和林木范爷身材差不多的照片。
不过是否有人看到就不得而知了,当然,林木和范爷也不会认为这种垃圾小报纸能翻起什么样的波浪。
现在林木还很忙,改编剧本终于到了尾声。
花了两天一/夜的时间林木赶了出来,然后复查了一遍,修改了一些不适合的情节,或者有些不满意的文字之后,林木满意的点了点头。
可算是定稿了。
幸好林木买回来了一部打印机,直接从电脑上面打印出来,放好。
看了看时间,这才下午3点多,林木熬夜到现在还没有睡觉,写好之后林木的困意就铺面而来,放好了剧本之后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不过在之前设置好了闹钟,今天晚上就把范爷约出来谈谈合同的事情,到时候顺便把剧本带过去给她看看。
当然,昨天晚上林木也没有时间来得及直播,不过还好,今天已经是初七了,直播间的主播们都回来开始直播了,没有自己他们还能混的更好。
至少不至于让那些观众没有直播可看,跑去别人的直播间那可就是一个大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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