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温去病的点醒,龙云儿意识到一个重点,乱世之中,人们祈求的是平安,说穿了也就是保命。
对于那些肯拚敢战,总站在队伍最前头,浴血奋战到最后一刻的英雄,人们赞其壮烈,当他们是偶像般崇拜尊敬,不过,如果换个场景,没有坚城守护,随行的那位英雄又总是与妖魔战得极为“壮烈”、“惨烈”,情况就不一样了。
龙云儿苦笑道:“独孤公主是人族的英雄,怎么被说得像是扫把星一样?”
温去病哂道:“当英雄是很现实的,不但要赢,还要总赢得漂亮,那才是英雄,不然妳人走到哪里,灾难跟着到哪里,这种英雄和扫把星有什么不同?”
龙云儿辩解道:“那也不能说是独孤公主的问题啊,她可是个真正的好人呢。”
温去病笑道:“就是因为人好,所以才麻烦啊,因为是好人,所以行事规则很好抓,容易被人针对,她参与什么地方的战事,妖魔就疯狂增兵,逼她死战,一个魔将不够就两个,两个不够就三个,还打不下就拿人命用卑鄙手段,她一心为民,坚持原则,只能死战不退……能混到现在还没死,真是好运。”
龙云儿不解道:“坚持原则难道不好吗?”
温去病道:“坚持原则的意义是什么?如果是为了救人,那坚持死战到最后,除了自己以外全部死光,救人直接救上天堂,这种坚持意义何在?而且,最后人家还会觉得,如果不是妳,妖魔可能还不会那么多,就因为妳来救,妖魔反而更多了,你猜他们会是什么感觉?”
倘若今天是在一座坚城中,性命有基本保障,让百姓在女爵、病僧之间选择其一,肯定“不要回报”的女爵胜出,但换成无险可依恃的旅途中,就变成性命重要了……要钱要命,从来就是尴尬的选择。
龙云儿怔怔出神,若有所思,回过神来之后,把独孤剑的话转告,尤其是人形化身的消息。
温去病想了想,笑道:“又是这种东西,这些半入和踏入天阶的家伙,还真是喜欢分身啊,不找死就不会死,这些人啊……”
虽然分身化影有很多便利,而且驾驭分身,对修练神魂凝炼很有好处,但自己素来不喜欢这一套,因为在大战期间,看多了因此殒落的案例,太明白这技术的危险性。
近在眼前的案例,不老仙如果不是因为在行功到紧要关头时,分身被灭,导致重伤,武苍霓绝没有那么容易将他迅速搏杀。
兽尊嘎古若不是因为血影分身,受天神兵一击而灭,惨被重创,自己哪有这么容易用无量周天塔、江山社稷图、封魔印就将他狙杀一次?
明明有着诸多难以规避的风险,这些强人仍对神魂分裂乐此不疲,这是自己所难以理解的心态。
“算了,上路吧,距离帝京还有十日路程,早一日抵达,就早一日平安。”
温去病催促着上路,队伍重新行进起来,走法与之间相若,只不过多了一名女爵带头,这样正符合温去病的想法,独孤剑在前打头,自己和龙云儿殿后,首尾两端都有人,可保安全无虞。
两名五绝高人联合护送,这绝对是重磅消息,足以震动整个大地的要事,人族控制的各大城市中,无数人为此耳语,而在城市之外,各路魔军也纷纷动起来,在各自魔将的率领下,预备追击阻截。
一时间,整个大荒西朝的气氛为之紧绷,妖魔对于此次大铸的阻止行动,终于表面化了。
“……唉,天不从和尚愿啊,本来是想掩人耳目,却弄得惊天动地,当初还是该易容改扮,不装高人的。”
懊恼叹息,如果有得选择,温去病肯定避免这种情形出现,因为那会导致妖魔像见了血的兽,疯狂来袭。
不过,这次的情形,确实没得选择,独孤剑的到来不在意料之内,她这队人马到来之后,就已经把妖魔的目光引来,即使大家分开走,也于事无补,倒不如合在一处,多些应变余裕。
温去病不怎么想和女爵合作,不光是因为这个对手老抢生意,还因为……自己对这个人,总有一种挺奇怪的感觉,好像如果靠得太近,后头会很麻烦,还是保持距离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