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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开吧,我想步行回去!”林小宇丢了一句。
“啊?步行?步行啥时候能回到市里呀!宇哥,还是进来吧,我开车载你!”野狼巴结地说。
“不用,你开车先走吧,我不想跟一个男人同坐在车里,没意思!”林小宇道。
“哦,那好吧!不过宇哥,你手机号多少啊,我怎么联系你啊!”野狼已经坐进跑车里,并且启动,缓缓驶向林小宇,然后和他并肩,摇下车窗问道。
“放心,我用到你的时候,自然有办法找到你!”林小宇道。
野狼苦笑,只好说,“哦,那宇哥,我先走了啊!”
“嗯,走吧,走吧,真墨迹!”
野狼开车绝尘而去。
林小宇望了躺在地上横七竖八,身负重伤的混子们一眼,摇摇头,淡淡一笑,“不堪一击!”然后吹着口哨,离开了狗场。
半个小时后,野狼开车行驶在郊区人烟稀少的公路上,忽然目瞪口呆,因为他发现,林小宇居然走在他前面。
“肿么可能?我是不是看眼花了,我开车,宇哥步行,居然走的比我还快?太不可思议!”野狼百思不解地追上林小宇,减速慢行,摇下车窗,“宇哥,你,你怎么这么快呀?”
“我快吗?我这是走马观花地欣赏沿途风景呢!咿,你不是开车吗?你怎么开的这么慢?”林小宇问道。
野狼震惊,然后苦笑,最后又是一脸的崇拜,“宇哥,我越来越佩服你了,你到底是怎么走的啊!”
“哎呀,废话少说,你先走吧!真墨迹”林小宇向他挥挥手。
“哦,那我先走了!”野狼又加速行驶,绝尘而去。
野狼走后,林小宇神秘一笑。
又过了半个小时,加速行驶的野狼又发现林小宇已经到了他前面。他越来越觉得林小宇不是“凡人”了,心想和他聊天,他肯定又说自己墨迹了,便不声不响地开车和林小宇擦肩而过。
林小宇一边欣赏沿途风景,一边慢走。突然,背后传来汽车的鸣笛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