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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公,看,我猎到了!”
小樱喜孜孜地向夏浔扬手,有点小孩子向家长献宝的意思。在她手中正提着一只白狐,白狐眼中穿着一箭,直入颅骨,鲜血顺着伤口流出来,红白相衬,份外醒目。
“好箭法!”
朱高燧又是一声赞叹,对夏浔道:“这位姑娘是……”
夏浔正要答话,远远又有几名常山侍卫策马追来,将小樱一围,忿忿不平地叫道:“你这女子,这白狐是我们驱赶出来的,是我们殿下的猎物,你也敢抢,好大的胆子,还不快快缴回白狐,向殿下谢罪……”
小樱回头扮个鬼脸,谑笑道:“好不知羞,你们五个大男人,连射十余箭都逮不住它,本姑娘只一箭便手到擒来,你们还好意思跟我抢吗?”
那几个侍卫还要说,朱高燧听了脸上挂不住,内品提供眉头一皱,怒声斥道:“住嘴!技不如人,有甚好说!”复又看向夏浔,问道:“呵呵,国公这位女伴,貌似不是府上女眷呀?”
夏浔道:“不错,这位姑娘……乃是臣的朋友。”夏浔说完,对小樱道:“这位是赵王殿下,还不快快上前见过殿下!”
小樱听他介绍自己身份,吞吞吐吐的说是什么朋友,心中不喜,瞧瞧朱高燧,便把白狐往马背上一搭,像个男人似的拱一拱手,大声道:“民女见过殿下,马上不能全礼,尚祈恕罪!殿下,这白狐是民女所猎,王爷不会恃强而抢吧?”
夏浔忙道:“小樱,不得无礼!”
朱高燧忍不住笑道:“本王什么身份,一只白狐而已,岂能恃强而抢,哈哈,这位姑娘不失赤子之心,不错!不错!”
赵王身边的侍卫长陈浩宇心知王爷甚喜那只白狐,此番围猎,猎物虽多,却以这只白狐最为珍贵,方才围猎已耗了许多心神,有心讨好殿下,便凑趣笑道:“这白狐是姑娘所猎,自然应为姑娘所有。
不过……,我看姑娘眸色及这一身骑射功夫,应该是塞外之人吧。据我所知,塞外民族围猎之中有个规矩,在场众人谁的身份最尊贵,大家所猎猎物,就应选其最珍贵者,敬献与最尊贵的人!
呵呵,这只白狐是姑娘所猎,自然是归姑娘所有,姑娘若亲手把它奉献于王爷,王爷一定会很开心的,说不定还会对你有所赏赐。”
小樱哪里情愿,便把目光投向夏浔,夏浔咳嗽一声道:“射猎之美,在于狩猎的过程,正如钓鱼之乐,在于鱼儿上钩那一刹那的欢喜。至于之后,是剥皮为裘,还是烹鱼为羹,倒不算甚么了,你若喜欢,回头我陪你去买几条上佳的皮子就是。”
朱高燧当然也不在乎一条狐皮,他想看的只是夏浔的态度而已,眼见夏浔这么说,心中欢喜,暗道:“我就说嘛,他也不是圣人,太子如此寡情薄义,他怎能不生怨尤?此人智勇双全,虽被逐出中枢,在朝中潜势力依旧庞大无比,我若将此人招揽门下,与我便是一绝大助力。”
一念及此,朱高燧便怡然微笑,抚须抬头,等着受礼。一条白狐,自然不放在他的眼中,但是夏浔若肯以此示之友好,自然要接受下来。
小樱听了,心中却不禁浮起一抹酸溜溜的味道,小妮子吃醋了。
小樱在杨府住了多事,身边又有个活泼可爱的弦雅小丫头,天天跟小喇叭似的给她广播,当年夏浔在北平城里为了两条狐皮子气哭茗儿小郡主,强拒道衍大师的故事,她早就听说了,而夏浔以一介百姓平民之身,为了向自己的妻子表达情意,不为厚利所动,不为强权所迫,叫她每每思及,都心仪不已。内品提供
如今夏浔已贵为国公,就算偏袒她一把,谅那王爷也不敢怎样,他却劝自己交出白狐,两相对比,原来自己在他心中当真没有一点份量。一念及此,小樱心中气苦无比。
其实这倒是小樱着相了,两件事粗略看来似乎相仿,其实大不相同。夏浔当年拒绝卖出狐皮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那狐皮子本来就是他的,那火狐皮子十分难得,以郡主之尊,尚且不易寻觅,他若卖出一条,剩下一条送给谁才好?如此一来,对两位爱妻不免便有厚此薄彼的感觉,同时,也有些少年气盛的味道。
如今却不然,这白狐是赵王追逐出来的,他们顺手捡了个便宜而已,占了这白狐本就有些理亏,赵王身份摆在那儿,不好斤斤计较,以夏浔今日的地位、眼界,同样不会执着于一条狐皮子。
在夏浔想来,小樱所喜,只是射猎的乐趣,这只白狐也不是什么十分难寻的宝物,这些年来,谢传忠每年向辅国公府敬献礼物,光是比这只白狐的皮色更上品的皮子就有数百条了,她若喜欢,回头挑几条送与她不就行了么?
他却不知,小樱一棵芳心既然系在他的身上,对他的一举一动都敏感的很,听他这么一说,想起他当年为了梓祺和谢谢,敢于在打杀了他就跟辗死一只蚂蚁般容易的燕王府面前据理力争,现在却不向着她,心中泛酸,妒火攻心。
吃醋的女人什么疯狂的事情干不出来?小樱心念急急一转,突然把薄唇一咬,翻身下了骏马,将那刚刚咽气、还带着温热的白狐托在手上,她瞟一眼赵王,大步走向夏浔,将白狐似哈达般举起,说道:“这是我亲手猎的白狐,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