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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 古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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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火在医院里静养了两天后,便出了院。

唐风知道,虽然夏火的身体表面上复原了,但是肾脏的伤口还有大腿处的刀伤,已经留下隐疾,对夏火的身手和寿命都会造成影响。

唐风和夏火回到广济堂,广济堂正在进行重建工作,不过好在只有一发火箭弹打在广济堂上,广济堂后的两座公寓都是完好无损。

姬无良和唐风说了一下广济堂的情况,唐风有些心不在焉,他说道:“老姬,这些事情待年关时再说吧,我要和夏火出去一趟,”

姬无良知道夏火受了内伤,便点了点头,说道:“我和灵灵会打理好广济堂的,你去吧,”

唐风感激的看了一眼这个老人,吃过饭后,他便朝众人宣布,要带着夏火往陕西去一趟。

霍雨桐撅着小嘴,也想跟着去,可是夏火和唐风一走,主要的安保工作都要靠霍雨桐这个小丫头了,所以她必须留下來。

和众人分别后,唐风便和夏火上了悍马,由于是年关,铁路和公路人都很多,所以唐风便决定自己开车前往陕西。

“去陕西干什么,”夏火坐在副驾驶座上,虽然她知道唐风是带着自己去治病,但是陕西能有什么好医院。

唐风前段时间花钱办了个快速驾照,所以他也算得上一位合格的驾驶员了,唐风一打方向盘,悍马上了京沪高速,直向西北方向驶去。

“去找一个人,”唐风看着前方说道。

夏火“哦”了一声,随即疑惑道:“难道他的医术比你的还厉害,”

唐风有些得意的笑了,说道:“夏火,从你的话语中我听出了赞扬之意啊,是不是你也觉得我医术轩辕第一了,”

夏火“切”了一声。

唐风无聊的把手放在方向盘上,随手打开了车里的音响,说道:“严格说起來,那人是我的师傅,”

“哦,他是谁,”夏火真的來了兴致,她只知道唐风医术很高明,却一直不曾知道,原來唐风还有个师傅的。

唐风想了想,左手放在方向盘上,右手伸出,伸到了夏火面前。

夏火一愣,随即怒道:“你又想干什么,拿回你的爪子,”

唐风笑道:“你瞎想什么呢,我是让你看看我的掌心,”

夏火疑惑的往唐风掌心看去,只见那里有一个淡淡的鼎炉印记,夏火这才知道自己会错了意,她不由恼怒的打了唐风的手掌一下,问道:“这是什么,”

“药王鼎,”唐风收回手掌,接着说道,“我知道这一切都难以置信,但是,这鼎炉却的的确确是自药王孙思邈传下來的,而我要带你去找的,正是我的师傅孙思邈,”

夏火双臂抱胸,道:“孙思邈不是唐朝时的吗,”

唐风点了点头,道:“我们要去的地方,正是孙思邈生前最后居住的地方,药王山,那里生长着一种藤蔓植物,最适合修复人体受伤后的经脉,因为是孙思邈发现的,所以也称为药王藤,”

夏火“哦”了一声,随即又看了眼唐风的右手,沒再说话。

悍马一路奔驰,夜色入黑时,车子终于进入了陕西西安城。

同样是省会城市,也同样的富裕,但是西安和金陵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城市。

西安这座城市积攒了太多的历史,历史的厚重感,即使在那层层高楼掩映下,依然让人觉得古意盎然。

唐风把车停在了长安宾馆前,和夏火一起走进去,要了两个房间,本來唐风打算要一个的,但是无奈夏火坚持不和唐风睡在同一间屋子里。

稍微休息了一下后,二人便出了宾馆。

西安人很爱吃,而西安也是非常著名的小吃城市,这一点倒是和天津很相像。

夜幕时分,华灯初上,唐风和夏火并肩走在繁华街头。

唐风诡异一笑,道:“知道好地方都在哪里吗,”

夏火穿着一件淡紫色的大衣,腿上是修身牛仔裤,衬托出她修长而纤细的双腿,脚上则是黑色长筒皮靴,整个人看起來休闲而靓丽,略带些富贵气息。

夏火耸了耸肩,她不喜欢旅游。

唐风拉起夏火的手,说道:“其实都掩藏在这富丽之后,”

二人均不习惯带手套,夏火似乎已经习惯被唐风牵着,也沒有拒绝。

唐风把夏火的手装进自己的口袋,然后带着她转进了一个小巷,往里走了沒多远,便隐约听见敞亮的信天游歌声。

陕西的民歌十分的悠扬动人,那是混合着激情和粗犷的一种心灵的释放,前段时间播出的《血色浪漫》,其实最大的亮点就是其中穿插这个电视剧的陕西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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