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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玉碗不碰瓷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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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乞丐拨开污秽的披肩乱发,露出看不见面目的漆黑脸庞,冲我咧嘴一笑,现出一口黄牙,看来他的精神是正常的。

“小意思,不谢!”看着乞丐离开,我才松了一口气。

“你没事吧?怎么对一个乞丐很害怕很尊重似的?”曹国庆一脸不解的看着我。

我从不欺凌弱势群体,不仅仅是因为我天性善良,还有个原因是我坚信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句话。

一个什么都有的人,去跟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斗气,打架甚至结仇,那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因为什么都有的人做错事付出的代价要远远大于一无所有的人。

他本来什么就没有,把你弄成什么样,他的生活也不会有多大改变,而你就不一样了,你会失去名声,金钱,甚至地位。你失去的东西将远比他多,何必玉碗碰瓷碗?

有时候,有钱人不和穷人多纠结,聪明人不和傻子争吵,不是因为懦弱,是因为他计算成本后,觉得不值得。

听过一个故事,曾经有个饭店老板,因为厌恶一个乞丐老是堵在自家门前问食客乞讨,踹了乞丐几脚,赶他滚蛋。

尝尽人情冷暖受人歧视的乞丐照说面对这种情况也该习惯,可是人的忍耐度就像一根弦,有人宽松有人紧绷,但不管怎样,总有绷断的时候。虽然乞丐的那根叫做尊严的弦总是比旁人拉的更长,可它也总有断的时候。

很不巧,这次就断了。

这个乞丐万念俱灰,夜里吊死在饭店老板门前,从此这个饭店老板的生意一落千丈,很快就关门大吉。

谁愿意去死过人的饭店吃饭?不晦气吗?

我跟曹国庆解释道:“这群人跟精神病一样惹不得,你把他打伤,你该怎么赔付就怎么赔付,还落下竟然欺负这种弱势群体的难听名声。他若把你打伤,他们没有民事赔偿能力,对他们而言,坐牢不是惩罚,反而是居住条件和伙食条件都得到了一次改善。”

“我养着一帮律师干什么用的?我养着一群黑帮小弟干什么的?我连一个流浪汉都不能欺负了?”曹国庆一脸不服气的样子。

我相信曹国庆没有吹牛,他这样的人,黑白两道通吃本就不在话下。

“你刚没有注意到他的左手么?他左手里有一根针管!他是个吸毒者!你还不明白吗?”

“那又怎么样了?”曹国庆还是不明白。

见他还不懂,我给他说了个故事。

我的老家,有一个小伙为在女友面前装逼,踢了某个扒着他脚乞讨防碍她谈恋爱的瘾君子流浪汉一脚。后来那个流浪汉恼羞成怒,用他的吸毒针管扎小伙子。

雄*在雌性面前卖弄力量和装逼是所有动物的天性,爬行动物、飞行动物,两栖动物概莫能外。比如孔雀开屏展现羽毛,刺猬求偶时拼命的转圈,据说亚马逊热带雨林还有一种会飞的青蛙,求偶时为了展现自己身体的力量,会傻逼一样,从一棵树蹦到另一棵树,不知疲倦的来回蹦,蹦的又高又远就像飞一样。

这小伙子作为人类,自然也不例外。

见流浪汉敢还手,于是他显出了更加彪悍的战斗力,如游戏中的能量槽蓄满状态,这小伙子迅速进入暴走疯狂的状态,将这流浪汉打的哭爹喊娘鼻青脸肿。

姑娘在旁边拍掌叫好,觉得男友真牛逼真厉害,可以一辈子保护我。

看起来这姑娘似乎价值观有点扭曲对不对?

其实不然。

小县城的女孩都喜欢有点痞的男人,打架猛的男人。这也是为什么你读书时,班花总是给社会上的小痞子骗走而不是给品学兼优的班长追走的缘故。

女人都喜欢有能力的男人,而男人的能力包含很多方面,比如办事的能力,挣钱的能力,交际的能力等等。

但不管什么年纪的男人,都必须要有一个基本的能力,就是得有点战斗力,有强壮的体魄,可以保护身边的女人不受别人欺负。

得到伴侣的叫好,小伙打的更加起劲了,最后流浪汉多处粉碎性骨折,全身有洞的地方都在流血。

小伙子威风凛凛,感觉自已酷毙了。

看起来是小伙大获全胜了对不对?毕竟针扎一下,就跟蚊子叮一下似的,疼一会不就没事了?

其实错了,真正的输家是那个小伙子,他一败涂地,输掉了整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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