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正的任务,是替我打造这把长弓。”
听完厉致诚的这句话后,林浅的心情毫无疑问是激动的。但激动之余,理智却还清晰,并没有彻底臣服于这个令她仰慕的男人,臣服于他的野心。
“可是……”她说,“你确定是现在?”
炽亮的灯光下,厉致诚用那深邃隽黑的眼,在很近的距离看着她。
“嗯。有疑问?”
低低的嗓音,轻拂她的耳边。
林浅的耳朵顿时有点痒。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她转头,对上他幽湛的目光,“虽说新宝瑞的确占了我们原有的大片市场,但目前Vinda品牌刚站稳脚跟,刚与司美琪正面交锋完毕,就立马对付行业巨头新宝瑞,未免……未免……”太过狂妄?嚣张?
心急?对,就是这个词。
“是不是心急了点?”她很委婉地说道。
这话在情在理。虽说你厉致诚天纵奇才,但我也认为,你需要落袋为安韬光养晦。
他看着她,静了几秒钟。
“你认为,我是好战的男人?”
林浅:“……你不是?”
两人坐得很近,他的胳膊又搭在她身后沙发上,他低头,她微抬着头,看着对方。明明是在讨论很严肃的商业争夺,可彼此身体每一寸轮廓,每一缕呼吸,却都染上了暧昧。
“不是。”他忽然俯头,在她脸颊轻轻一吻,一碰就走。
林浅的心跳“扑通、扑通、扑通”……
见他亲完之后,虽已移开唇,却依旧用那湛黑清亮的眼眸,静静地盯着她。林浅就侧过脸,避开他的视线,只是被他偷袭的一侧脸颊,兀自发烧。
哥哥不是说他短期内不会造次吗?
难道是她理解岔了林莫臣的话?毕竟他也是个成熟男人,莫非他嘴里的“造次”,是指更高等级的亲密接触?
这时,却听他的声音再度响起,就像刚刚那个吻很自然而然,都不需要解释。他说:“有一点你说得不对。Vinda品牌并非安枕无忧。司美琪之流,或许无力打造一个与之抗衡的子品牌。但新宝瑞可以。”
林浅一怔,抬头看着他。
他嗓音虽低,此刻却无异于字字千钧,落在她心头:
“最晚下半年,他们就能推出一个与新宝瑞完全无关的新品牌。以零利润甚至负利润,对Vinda进行狙击封杀。”
林浅心头一震。是啊,新宝瑞背后的祝氏财团,横跨地产、金融、实业制造等多个领域,实力惊人。他们着眼全局,即使在这一个品牌上巨亏,但能封杀掉爱达,同时占据这块新的市场,长线还是会赚钱的,何乐而不为?别人无此魄力手段和实力,但新宝瑞,还有那个狡猾成性、自命不凡的宁惟凯,很有可能这么做。
“所以在那之前,我们……”厉致诚低声说,“先杀他们。”
——
爱达那个最近火得不能再火的子公司,成立了新的市场部。
这个看似平静的消息,在春节后不胫而走,传到了陈铮耳朵里,也被送到宁惟凯眼前。
对于此,陈铮只是回以一个冷笑。
争锋相对、你死我活,本就是这一片市场上的不变规则。厉致诚或许之前设了个圈套,让他跳进去。但市场不是靠一时的诡计,就能争出长短的。靠的是实打实的拼斗。
那也是司美琪多年来最擅长的东西。
听说薛明涛最近连番带手下开会、巡店,甚至还派了人在这边盯梢,摩拳擦掌貌似要与司美琪大战一场。
很好,那就走着瞧。
此时,陈铮并没有意识到,他已经自然而然的,将薛明涛这个层次的人,视为自己的直接对手。他更加没意识到,厉致诚和林浅,已经不把他视为对手。
而在新宝瑞的总裁办公室里,却是另一番光景。
助手原浚将一份报告推到他面前:“最近司美琪和爱达打得很厉害。爱达甚至为此成立了专门部门,这是部门职能和人员名单。”
宁惟凯翻了翻,微微一笑:“原浚啊,你说我们筹备新品牌,全面打击Vinda的事,那个扮猪吃老虎的军人,能不能想到呢?”
原浚微怔了一下。
自从Vinda一役后,总裁就用“扮猪吃老虎的军人”,来指代行业里已赫赫有名的厉致诚。
“能。”他答道。
宁惟凯点点头:“所以,他怎么可能没有应对措施呢?表面如此平静,还把心腹爱将林浅调去,像模像样成立个市场部。呵……真假,他做事必有后手,肯定还在什么地方算计我呢。”
原浚笑笑:“想算计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不过,也决不能让他的阴谋得逞。宁总,需不需要在市场上向他们多施压几次,探探虚实?”
宁惟凯想了想,却摇头道:“没必要。静观其变。”
他看着窗外碧蓝的天,颇有些淡然地说:“你想啊,大象跟绵羊打架,大象能追在绵羊屁~股后面跑吗?说不定就掉进绵羊设的圈套里了。当然是等羊羔主动撞到自己的蹄膀下,再一脚踩死了。”
——
周六是个好天气,阳光灿烂,天空靛蓝,云层疏疏浅浅。一大早,林浅正在房间里做操,忽然手机响了。
是厉致诚,言简意赅:“我在楼下。”
嗳?
林浅拿着手机走到阳台,就见晨光斑驳的楼下树荫里,厉致诚靠在他的车旁,拿着电话,抬头遥遥望着她。
“下来。带你去找‘长弓’。”
——
天气还很寒冷,车窗上很快就起了层淡淡的霜气。
厉致诚今天穿的是在美国的那套衣服,只不过里头深灰色的户外抓绒衣,换成了浅白色同款,倒衬得眉目越发清冽干净。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亦是骨节修长。军人的冷峻气息减弱了几分,倒真有些富家公子的气质。
很多女人,都喜欢看男人的手。林浅也不例外。面前这双手,颜色比他的脸略深一点。咋一看,修长有力。如果“漂亮”“清秀”“英俊”这些词可以用来形容手的话,他的手就是“俊朗”的,很匀称,也很男人。而如果你再仔细看,会发觉他的手背上,其实有几道浅浅的痕迹。指关节和虎口处,这种伤痕感更明显。
但如今,这双手握的不再是枪或者军人的行囊,而是一个企业的江山。
还有……将来也许会跟她的手,握在一起。
林浅暗暗打量了一会儿,这才转头问他:“你不会……这同一个款式的抓绒,买了不同颜色的很多件吧?”
他握着方向盘,缓缓打了个平稳的弯:“嗯,有几件。”
林浅被他囧到了。
的确听说过,有些男人为了省事,遇到喜欢的衣服,就一次买一打。他是行事利落的军人,这么做倒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不喜欢?”他忽然低声问道。
简单的三个字,却令她心头的小草,又迎风凌乱了一下。
这语气,分明是问女朋友。
“没有,我只是觉得挺有意思。”她据实作答。
他直视着前方车流,只留个俊毅的侧脸给她:“这些事,一直没有女人为我操心。”
林浅:“……哦。”转头假装看着车窗外的大厦。
跟他在一起“慢慢发展”后,就等于纵容暧昧的滋生。
而暧昧一旦滋生,就无处不在。一言一行是暧昧,一个眼神一个尚未真正靠近的拥抱,也是暧昧。
可这暧昧的感觉是微甜的,平缓的。像宽而亮的水流,慢慢沁入你的心里,一点点的淹没你。
这样恰如其分的爱情,是不是会令男人更像男人,女人更像个女人?彼此更加吸引?
而几天前,在她脸上落下的那个蜻蜓点水的吻,是不是,也是这个男人的情难自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