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菲斯特他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普通的恶魔,认识他的人也不觉得。
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否定的精灵,一个来自地狱的考官。一个很独特,很优雅的,来自于最狂乱的地区的绅士。他有着一个很微妙的能力来拷问着所有智慧生命的心理与灵魂。所以他自称是诡诈与狡辩的化身,是诱惑与劝慰的主宰。他是梅菲斯特,恶魔的大君。
在外界世界,梅菲斯特也是叱咤风云的一号人物。诡诈恶魔的名号虽然不是说闻之色变,但是也是经常可以出现在世界里对于小孩子们不睡觉时家长用来恐吓的名词词组里面了。
梅菲斯特很满意自己的力量,因为他是恶魔大君。但是梅菲斯特更满意于自己的智慧。
凭借着花言巧语与一些动作就能得到的东西为什么非要花大力气来跟人打个你死我活呢?大家一起用语言来解决一切争端有什么不好?身为诡诈与欺骗的恶魔,梅菲斯特经常用花言巧语来导致很多人的堕落。而且就像是他说的那样,他还真是一个无辜者的姿态。因为他没有做出来任何直接攻击正常世界的举动,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别人的误解。
所以梅菲斯特的座右铭就是智慧生物之间应当相互理解。只有理解了才会进行交流。只有交流了才会产生分歧。产生分歧了,那么自然会出现诈骗与错误的现象。
很朴素的逻辑,这就是诡诈的梅菲斯特真正的能力。
他能够看透人心,能够操纵欲望与想法。尽管说看起来是一个没有任何用处的能力,但是这个微妙的能力在梅菲斯特的手中却铸就了无上的荣光。配合着他的语言艺术与动作手段成就了一个赫赫有名的诡诈之主。成了一个不用武力就能响彻世界的恐怖存在。
“所以啊,我说梅菲斯特,雷恩老大把我们弄过来究竟要干啥?杀人?还是要女人?”
“自然是杀人了,炎魔加洛斯。”梅菲斯特不耐烦的用手掌敲了敲地面,瞪了一眼旁边的大恶魔。黑桐木的手杖敲在岩石地面时发起的蓬蓬的闷响暗示着两人之间的身份差距。
“还有,不要揣摩主人的想法。我可不知道我的主人究竟是怎么想的。加洛斯。我想你也不会想知道我们的主人究竟想着怎样扭曲恐怖的想法。上一次妄图揣摩他的意志所遭到的痛苦已经够我受的了,你难道想让我那伟大又可敬的主人在你身上留下来一道爱的鞭策么?我觉得身为炎魔的你会喜欢那股把一切都给烧焦了的美妙味道的。那真是一种艺术。”
“抱歉,梅菲斯特,我理解但我可没有把自己变成粉末然后再重生的能力。”
被称为世界上移动的恐惧,有着五米的身高,浑身上下都缭绕着火焰的人形恶魔,炎魔加洛斯十分光棍的做出来一个耸肩的动作。明黄色的火焰瞳孔里满是幸灾乐祸。
他可是知道的,梅菲斯特曾经揣摩过那位大人的心意,结果被狂暴的灵能直接扯成粉末后艰难复苏的事情。那震撼的一幕当时可是有无数恶魔目睹了梅菲斯特的陨落。要不是那位大人还是有需要他们能力的时候,估计梅菲斯特可能真的就成历史的代名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