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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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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当她自己都被自己写的内容感动到之后,就很郑重的在此千古字数最多的情书的扉页上,工工整整的写下了一段话——陈扬,七月二十号早上十点半,我在四年前第一次见到你的那个小公园里等你,就在那座假山后面,嘻嘻,别问我是哪个公园,你完了这本书之后就知道了的。

可是,你会来吗?哎呀,好担心你会不来哦

嗯,我想,你一定会来的。

我现在就已经好想你了哦,呵呵

书写好之后,她就用精美的彩纸把书包装了起来,正面用钢笔字清清楚楚的写着几个大字——陈扬同学亲启。接下来,搞定之后,她就赶紧联系了一个经管一班的一个跟自己玩得比较要好的女生,因为平时都在一块上课,是以两个班的学生都hun得ting熟的,该名女生是大家口中的男人婆,跟一些男生hun得很熟,因为女孩子嘛,心里多少还是有些羞涩,而且,她所有的心里话都已经写在那本书里面了,也实在没必要也不好意思当面跟陈扬讲,再说了,陈扬当时已经离校了,她不明不白的总不好意思亲自去一趟江南省送书吧?于是,她就叫那个男人婆帮忙把陈扬最好的朋友纽葫芦给找来了。

通过她平时点点滴滴的观察,她发现陈扬平时基本不怎么说话,也就是在跟纽葫芦等几个舍友在一起时脸上才偶尔lu出些笑容,而纽葫芦更是除了不泡妞之外,整天有事没事就跟陈扬泡在一起的死党,把这个鸿雁传书的艰巨任务交给他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她想得其实算是ting周到的了,但她千算万算,却最终棋差一着,她万万没想到,当她把书交给纽葫芦后,这家伙压根就没把这当回事,口头上答应得好好的,甚至还趁机敲诈了她一顿中餐,回头却是直接忘了个一干二净。

唉,真是成也萧何败萧何啊

当然,也怪她当时没有把话说得太明白,只是说这本书是早先从陈扬那里借的,现在快毕业了,就想还给他。

其实如果当时她不是这样说,而是直接摊牌说自己喜欢你纽葫芦的哥们,这本就是自己写给陈扬的情书,你立刻帮我转交给他。如果她这么简单明了的说了,那想必事情就好办得多了。以纽葫芦是她的粉丝的身份,想来肯定是第一时间就把书送到陈扬手里,而不是没当回事,给忘了。

但大错早八百年前就已经铸成,现在再后悔也晚了。

而且实际上,她就算到了今天,都还以为当年纽葫芦已经众人所托的帮她把书送到了陈扬手里。

而当年她把书交到纽葫芦手里之后,就开始一门心思的盼望着约定时间的到来了。但结果很显然,陈扬根本就不可能会来赴约。

她记得很清楚,七月二十号那天,她从早上八点开始,一直等到晚上十二点,从满怀期盼,到焦急,再到伤心失望,最后直等到过了十二点,她才黯然离开了公园,而离开小公园时,她记得自己的眼睛已经哭肿了。

当然,她并不傻,事实上她也有过怀疑,而她回到宿舍后的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纽葫芦算账,可结果却是,她被人告知,这家伙最近刚刚失恋,每天喝得不省人事,基本上都不在学校出没了。

找不到中间人,她仍然不死心,干脆跟学校请了几天假,打听了一下陈扬的工作单位后,直接飞到了江南省,去到那个偏僻的小县城里,到那个小小文化局的门卫室一打听,结果却是查无此人。

这下子,她终于死心了,她还以为陈扬是有心躲着她呢,不然,怎么可能查无此人呢?

只是,往事已矣,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每每回想起来,她也不过是为当初的幼稚和无知感到好笑而已,最多再稍微有点淡淡的失落罢了。

而她现在也算是事业有所小成,研究生一毕业之后,没有依靠父母的余荫,就自己经营了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

但她万万没想到,今天会重遇当年那个让她傻了足足四年的男人,这让她如何能不失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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