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记得那个晚上,从将军府里出来,拖着行李箱走在漆黑的夜色中,那种绝望无助又惶恐的感觉。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便不那么喜欢将军府了。确切的说,是我一直在心里暗示自己,那个地方不属于我,不能再贪恋过去和他了。
金乌参观完房子,眼里闪过一丝惊艳,问:“柳儿,你说这里是你的家,你们不是夫妻吗?他的将军府怎么会跟你无关,你们到底什么关系啊,难道今天在秦王府你们都是做给人看的?”
短短的一天时间下来,他已经从姑娘叫到柳儿姑娘,再到现在的柳儿,他那自来熟的程度令我颇不习惯。
叶庭深代我回答,语声振振有词,“我们当然是夫妻。”后又看着我说:“柳儿,如果你不喜欢将军府,不喜欢有人打扰我们的二人世界,明天我们就搬到这里来,好不好。”
最后的那句‘好不好’说得柔情似水,宠溺有加,加上他那黑雾气蒙蒙的眸中闪动着珠珍般的诱人色泽,让我有种情意绵绵的错觉。
“将军想搬到这里来,有没有问过我的意思?”
还没见到人,就听到声音从河的对面传来,醇厚的、清亮的、气势十足的男人的声音。
我一拍脑门,仰天叹息。天呐,沐千秋怎么会在这里?!
沐千秋毒舌,叶庭深高冷,金乌装纯,这几个个性完全不一样的男人,却又有两个共同点,一是帅得没天理,二是骨子里都有无数的好战因子,不管是嘴上功夫还是什么,都不喜欢叫人占了便宜。
自古以来,王不见王,这条定律不管是用在当今的娱乐圈,还是现代古代的人际关系中,都是铁的不容挑战的定律。身边这两个男人已经让我应付无能了,现在又来了一个他,呆会的场面一定堪比欧洲火药筒的灾难现场一般‘精彩纷呈’。
但我只猜中结果,却没猜中开头。因为在沐千秋现身的那一刹那,叶庭深满身火药味愣是被他那身过气的现在看来不伦不类的行头所冲淡,随着沐千秋的走近,怒气变成毫不留情的嘲笑声。
九十年代的蓝色大喇叭牛仔裤,印花衬衫被他强壮的胸肌崩得快要撑开,头上是一顶高脚宽边的白色草帽,一头长发十分随意的披散在背后。
没错,这身复古的行头就是前几天出去做功德时,我给他置办的。
沐千秋踏水而来,足尖微点,双臂张开,举手投足间皆是风流自成的潇洒不羁。五官精致,远远看去柔美得雌雄莫辩,雪白肌肤在粼粼波光和阳光的双重映照下,更显晶莹剔透。
如果他穿的是以前的那套红色轻衫,这个样子的他一是定美翻了。
唉,这不伦不类的造型,实在是让人爱不起来呀。
叶庭深定力十足,加上本就是喜怒不形于色的性子,只是在看清沐千秋的刹那间笑得露出光洁的牙齿外,就没再出声,但那眼神中的深邃却未曾减少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