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戴套?这有点下流吧?
不过下面戴套可以爽一下,怎么这手指戴套这么难受呢?好像还冷冰冰?
林斌发了一会傻。然后散漫的眼光逐渐聚焦--聚焦到了那个套套上!
呃!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呀!
难道林斌看到了超级无敌、性感、诱人、强悍的套套了吗?
非也非也,他看到了自己的食指在插进一个金属管子里。…而这个金属物品的形状,怎么像电影上的那啥什么东东呢?
王亦萱连声道:“靠后站!你是不是想用手指堵子弹?我还没见过有几个像你这样不怕死的!”
“子弹?枪?妈呀……”林斌同志如梦方醒,后退两步,倒在了地上!现在他才知道那玩意叫--枪!
刚才大家斗斗嘴、骂骂人、装装逼……这都无所谓!就算抡胳膊动腿那也可以理解。
但是--现在动枪了!这里可不是美国!大家也不是牛仔!在国人眼里“枪……”可就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了!这个一般人没机会见到!
不过今天在场众人可长了见识了!这看起来像真枪吧?不过这样式,以前怎么从来没见过呢?
大校同志给王亦萱当成小鸡一样捏着脖子折腾了半天,现在才喘上气来!看到王亦萱拿枪后,他一开始打了一个哆嗦,但是随后他就奸笑一下,起来大声喊道:“中尉同志!根据条令。军人外出一般不得私自佩带武器!而且就是获得了批准……也不准随便拿出武器!更不用说用枪指着一位副市长了……这属于严重违反纪律,你们警备区有权利扣留他们!”
中尉一愣,心想刚才王亦萱为什么出枪我还没弄明白是否合理呢……你就给定性了?我看今天这个大校……好像真有问题呀!
王亦萱用枪指了指林斌道:“我警告你……你方才试图威胁、伤害总部首长!根据《内务条令》第十章--警卫条令、第一百六十五条第六点--当警卫目标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置!在判明警卫目标有可能遭受袭击并将造成严重后果非使用武器不足以制止时,可以使用武器!
因此作为刘镒华少将的警卫员、作为总部警卫局的警卫……依据以上条例,我有权使用武器!中尉同志对此条令清楚吧?”
中尉流着汗点点头……人家现在太强悍了。人家说什么,他就只好听什么了。再说貌似条令上真这么说的!
这时王亦萱见大家都老实了,就拿了一个证件递给刘镒华,然后道:“首长。这是那位大校同志的证件,你看看真伪吧!”
刘镒华笑着接过这个军官证,眼睛极具穿透性的看了那个大校一眼……这一眼,刘镒华就基本确定了这个大校是假冒的!原因何在呢?哎,妖精能逃得出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吗?刚才那个大校竭力伪装的镇定是瞒不过刘镒华的!
刘镒华打开证件,看了看,笑道:“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综合计划司副司长?大校军衔?”
惊恐未定的林市长看到自己的贵宾“受辱”现在一咬牙豁出去了,他声嘶力竭道:“我要控告你们!我要报警!我要上告……你们这是犯罪!这是在危害国家!这是叛国!我……电话呢,我要先报警!”
………
ps:今天五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