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沉默,心口某一块地方再度微微疼痛起来,明明尘封这么许久,明明早该结痂痊愈,可如今悄悄揭开来,才发现原来仍旧是鲜血淋淋。
从来不曾愈合过,就如同陈耀这个人,她自以为将关于他的记忆抛到九霄云外,其实根本没有忘却。
聚会订在第二天晚上,巧的是,当年班上绝大多数同学都将工作签在了b市,这里人气最旺,所以当初肖颖与叶昊宁协议分居的时候,才会首先想到这里。
算是为陈耀接风的酒席,可肖颖终究还是没有去。
其实她下班回家后也犹豫过,甚至找了许多套衣服出来,可就当她在镜子前面逐一比划的时候,猛然看见额角那个细小伤疤,突然就停住了所有的动作。
那是他留给她的。
虽然如今早已不会再痛,虽然平日隐没在刘海里根本不易察觉,虽然大多数时候连自己都已经忘记了,但它始终真实存在着。
那是在无数甜蜜绮丽的时光之后,他以决绝的方式,送给她的一道永久的纪念。从此便如一把利刃,划破过往所有的美好。
将衣服摊了一床,肖颖进到浴室里足足泡了一个钟头的澡,又顺带做了个面膜,结果差点在浴缸里睡着,爬出来的时候好像全身皮肤都是皱的。
她这才觉得饿,而且晕,扶住墙壁缓了好一会儿,才将眼前短暂的黑暗驱赶走。
她突然想,幸好叶昊宁不在,否则恐怕又要挨骂。
她一直有轻微的低血糖,经不起饿,更经不起在饥饿状态下在热水里泡这么久。可她偏偏喜欢胡来,只要兴致到了就完全不把这禁忌当一回事。
有一回饿过了头,还蹲在地上和小狗玩,谁知等到站起来时,直接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那次被摔得七昏八素,全身骨头都是疼的,醒来之后看见一张充满焦急的脸,好像被放大了一般,因为就近在眼前。
她有些惊讶,随即笑了笑,再三确定自己没事。
叶昊宁将信将疑地看了她半晌,才好像终于放下心,却又在下一刻变了脸色,直起身子沉声说:“你是多大的人了,怎么这么不注意!不知道自己低血糖吗?一只狗就这么好玩,让你连饭都忘了吃?”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他那样,几乎大发雷霆,可是竟然不害怕,只觉得好玩,因为平日里的叶昊宁,总是镇定自若,仿佛泰山崩于前都能面不改色。
她好像突然有了一点点成就感,于是安静地等他发完脾气,才弯起嘴角说:“原来你生气时候的样子,也很英俊。”
他仍沉着脸,似乎很不屑:“这不用你说。”
她当时笑得连床都在震动。
可是过了不久,叶昊宁还是将那只才买来没几天的纯正博美犬给送走了,理由是要给她一个教训。简直当她是小孩子。
这一回,叶昊宁不在,肖颖不知是否真该替自己感到庆幸,否则估计连浴缸都得拆了吧。
换衣服下楼买晚餐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突然有点想念他,可是没带手机。其实就算带了,也未必就会打,这个点,他多半是在饭局,说不定身边还有佳人作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