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艾维斯便吃了这个面包。他的感想就是——他在吃木头。不过他不得不承认的是,这种面包相当的果腹。而为了防止体能流逝,他们还煮了一锅汤。主料是一丁点的肉沫,还有一些易于保存的蔬菜,这是一种类似大白菜的植物。野外生活经验丰富的葛同罗还找了一些野菜放了进去。那个他们请来开车的车夫也吃了一点这个杂疏汤。至于艾维斯那匹价值不菲的,用来当拉车马儿的纯血平原马,则是自顾自的在一旁吃起野草起来了。葛同罗看着那个神骏的马儿,眼里目光闪烁,不知道在考虑什么。
“如果你敢把它宰了吃肉的话,我现在就和你决斗。”
年轻法师恶狠狠的声音在游荡者的耳边响起。而游荡者则是无奈的摊了一下自己的手:“养这匹马实在是太贵了……它一周要吃一次豆子做成的食料吧?虽然平时可以让它随便吃些野草,但这样长久下去对它的健康不利……也就是说,带着它我们每周要多付出3金币的价格。恩,和我们两个一个月的花销差不多。”
“我们到底是要过的多么拮据,一个月才花三金币啊!等等,你刚才是不是说‘我们两’?两个人一起花三金币?”
“如果把它卖掉的话,应该会有一千金币的入账……”
“喂!我当初可是花了十倍于此的价格买下它的啊!额,你为什么要拿看冤大头的目光看着我?”
“没什么。”葛同罗叹息了一声,“只是见识了一下贵族生活的腐败。”
和艾维斯打闹了一阵之后,葛同罗看着那个纯血平原马:“不过……队伍之中有这样一匹好马的好处也是不少。至少它用来拉马车的速度还是挺快的……”
“给它道歉啊!它可是可以承担重铠骑士冲锋的战马啊!”
“呵呵。”那个被艾维斯两人用一枚银币请来的马车夫笑了一下,他喝了一口眼前只有一丁点肉沫的杂疏汤,笑道:“这匹马儿真的很不错,力气很足,性子也不野,养着它,至少五年之内不需要考虑换马的需求了。”
葛同罗一脸‘居然还可以省钱’的震惊表情,而艾维斯已经没有吐槽的欲望了。
吃饱喝足之后,马车便继续前进了。葛同罗又玩起了他腰间的匕首,而艾维斯也没什么睡意了,他从一旁摸索出了一本魔法书,给自己加上一个戏法‘视力优化’,让自己的视力不至于因为不正确的读书姿势而近视掉。他可是知道不少法师就是这样失去了最宝贵的视力。
葛同罗玩了一会匕首,接着对艾维斯说道:“对了,提醒你一句,我们现在距离雪漫城还剩下大概五个小时的路程。”
“这么快啊。”艾维斯对他们前进速度的效率表达了自己的震惊。葛同罗点了点头:“你应该感叹一下你的马儿的耐力实在是超群,以这样的速度跑了一整个白天都没有疲倦的样子。对了,要进入雪漫城会经过一个峡谷……原名是什么已经无从考证了,现在我们都叫它死亡峡谷。小心一点吧,里面的强盗可是不少。”
“为什么我感觉只要被你这样说了之后,我们就一定会遇上强盗的样子?”
“因为我们不可能避得开。”葛同罗这样说道,“当然,大部分的强盗都只是求财罢了,我们这种小队伍,随便打发几个小钱就过去了。像我们这种没什么油水,却有可能有很大背景的小队伍,一般都不会有什么人管的。”
“但愿如此。”
艾维斯换了一个舒服一点的坐姿,又翻阅起了自己手中的魔法书起来。葛同罗有些无奈的看着那个一看就有些头疼的大部头:“为什么魔法师都喜欢读书?”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啊!”
“啊?”
葛同罗表示自己实在是无法理解这句由中文翻译出来怪异的异界通用语。
……
小修改了一下。看了这章的朋友应该就看出来了,主角的情商并不高。他是属于‘看起来很厉害’的那一类型。固然在法术方面他的天分极高,但理科生嘛……
在二版里面,感知也被称为智慧。而我们的主角这一项的属性为12,于是他就是一种典型的智商高情商低,要他去算计别人,那还真是太高估他了。
另,本书不虐主,我从来不写虐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