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迪下意识的捂住了肚子,自己的小腹好像是被小偷用朗基努斯之枪给刺穿了。没错,就是圣朗基努斯之枪,吴迪的记忆如同潮水般涌上来。
他记起自己和女朋友在博物馆里参观,然后就被偷取朗基努斯之枪的小偷捅了一枪。
这是多么的无辜啊,吴迪的身子一挺,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老子做鬼都不放过你!”
还没有等吴迪缓过神来看清自己的处境,就听到了“哎呀”一声娇吟。刚刚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吴迪揉了揉额头,似乎还在隐隐作痛,下意识问了一句:“我在哪里?”
“伊米尔,你终于是醒来了!上帝啊,这真的是太好了!”这个声音不是吴迪出来的,因为这是个女声。声音很娇柔,很甜美,但是不同于自己的女朋友。
他抬起头来,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正紧张的看着自己。
这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盘膝坐在自己的床边,吴迪的身子松了劲,下意识叫了一声:“姐?”
他叫出口后就怔住了,吴迪可是个独生子,什么时候有过姐姐呢。
他慢慢地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女孩儿,陷入眼帘的就是一双十分性感又熟悉的美腿,裹着一双肉色丝袜,精美的玉足在丝袜的包裹中若隐若现,再加上黑白配套的都市丽人装束地正是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姐姐凯思琳——凯思琳·朗基努斯。
吴迪的头脑忽然乱了起来,刚才他起身的时候很突然,正好与过来关怀他的凯思琳头撞在了一起,之前的一声娇叫也正是凯思琳的痛呼。
许多并不属于他的记忆片段不断地闪现在他的脑海之中。他有些不可置信地问道:“姐,我生了什么事情?”
凯思琳顾不得自己,先在弟弟的头上轻轻揉了揉,才流着泪说道:“警官现你的时候,你出现在纽约的郊外。医院的医生说你已经停止了心跳,真是让姐姐吓了一跳,幸好你醒了过来。”
“啊,是这样吗?”吴迪晃了晃有些胀的脑袋,转头四处打量,现自己果然是处于医院。不过不是在抢救室,也不是在护理病房,而是被人放在了停尸间里。
停尸间约莫有八、九十个平方的样子,没有窗户只有充满了医院常有的消毒水味道。四周停放着几具纽约医院没有抢救过来,或者是寿终正寝的尸体,正待处理。
看来自己也是其中之一了,吴迪摸了摸自己的鼻尖,这么说来的话自己真的是已经死掉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会附身在这个西方人的身上,他当然知道纽约是美国城市,国际大都会。
从脑海中残留的那些记忆看来,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应该是叫做伊米尔·佛莱德·朗基努斯。按照西方人的取名规则,现在大多数的英语国家的人士名字通常由三部分组成:教名、中间名和姓氏。
教名顾名思义是指那些信仰基督教的教徒们才适用的称呼,中间名通常是为纪念先辈或父母亲朋中受尊敬人士而用其名来命名的,一般说来中间名的纪念色彩较浓,而姓氏则是继承父辈的,只是位置是在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