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二人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继续闲聊着,如果让薛虎知道了,他一定会后悔让这两个人参与这次军演,薛冰清的外号“混世魔王”可是这名大校主动让给她的,这名大校名叫萧远,年轻的时候,也是个能惹事的人,战友们都叫他“混世魔王”,而如今,大混世魔王和小混世魔王组合在一起,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可是他们如果知道那名“海盗”就是叶锋的话,不知道会怎么想。
军舰在海面上飘荡,本来二十六小时就能到达的地格斯群岛,二十四小时之后,才向地格斯群岛推进了三百多海里,核动力烧的不是油,他们还真的不心疼钱。
而此时,叶锋已经带着野人妹子准备进入丛林深处了,天色一亮,叶锋和野人妹子各自穿上了一套迷彩服,军队特质的衣服,用锋利的匕首都划不破,无论什么动物的牙齿都咬不传他们的衣服。而他们二人漏到空气中的地方,都涂满了油彩,不但可以隐蔽,还可以防止蚊虫的叮咬。
一穿上迷彩服,这野人妹子还真像一个英姿飒爽的军人,身上背着一把弓,腰间别着简陋,在叶锋的指导下,野人妹子将兽牙匕首插在小腿部,还有多种快速拔刀的姿势,现在野人妹子在叶锋的悉心教导下,已经可以简单的和叶锋交流了,这让叶锋的心里特别的自豪,等到交流没有问题了,我就叫她现代的一些文化知识,到了那个时候,野人妹子还可以帮助小雨教育这些野人了。
心里想的美滋滋的,二人在大家的目送之下,钻入了丛林深处,叶锋和野人妹子的眼神都是出奇的明亮,深邃,二人都成了彼此的侧翼,可是即便是这样,野人妹子也只是一个从小在丛林中长大的女孩儿,叶锋不但受过连妖怪都不愿意参与的训练,而且还修习过中国古武术,无论哪一个方面都强于野人妹子不止一点,可是叶锋就算再强,也不会比野人妹子更加了解这个丛林。
一路之上,叶锋都没有感觉到附近有什么特别的危机,是因为,野人妹子带他走了一条最安全的路线。彼此额头上的血点还没有洗掉,同房之后,他们二人仿佛心灵相通一般,看到彼此的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语言对他们来说,便是多余的。
在丛林中疾行了半个小时左右,二人渐渐的放慢了速度,因为附近的蛇越来越多了,看到野人妹子的眼神中全是警惕,叶锋知道,已经快要到达危险的地方了。
叶锋渐渐抬起手,示意野人妹子停下休息。
找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野人妹子像一只乖巧的小兽一样,替叶锋拨弄了一下身上的杂草,生硬的问道:“累不累?”
这让叶锋很是惊讶,那种喜悦就像是一个思子心切的人,突然知道自己当了父亲一样,无法形容的喜悦。想象一下,你最爱的人是一个植物人,你日日夜夜悉心的照顾她,好久以来,她都没有和你说过一句话,可是就在某一天,你仔细的为他擦脸的时候,她突然抱住了你,而且说了一句:“我爱你。”会是什么样的惊喜?
(哎哎,妖怪又要水两句了,野人妹子也算是叶锋的一个正式的女人了,本妖想给她起一个美丽,而又不失野性的名字,读者兄弟们帮帮妖怪吧,想好之后,请在留言区留言,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