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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1章 试验场(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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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好久没有洗澡了,得好好洗洗,王胜利一边享受着热水,一边考虑着要不要在这里睡一觉再走。

这就可以看出王胜利的性格了,他是那种不太喜欢冒险,带着一种小富即安的,容易满足的性格。

说得好听点叫容易满足,说的不好听,就是没有上进心。

末世以前很多女人拒绝男人最堂而皇之的理由就是男人没上进心,王胜利觉得虚伪,你他么的直接嫌弃对方没钱不就行了么,说什么上进心。

那些继承家族产业的富二代们,大都是守着父辈的基业在吃老底么,怎么不见你们一个个嫌弃对方没有上进心的。

这要是去干其他事情,王胜利还就真的打算不走了,睡一觉再走。

可是这是在敌营啊,这是为了去救父母啊,耗在这里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等王胜利清醒了之后,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洗干净了,然后换上了一套新衣服。

商场里肯定不可能卖作战服的,王胜利穿的不是便于运动的运动服,而是西装革履,因为他觉得这样挺帅气。

雪白的衬衫领子直挺挺立着,跟小胜利似的一样坚挺,他穿好衣服之后,就跑去厨房,给自己煎了一块肉排,倒了一杯果汁,坐在餐桌上,拿着刀叉开始吃起了肉排,他吃的很慢,眉头还有点微皱,似乎是在品味这肉排的滋味。

王胜利吃的很慢,肉也嚼的很细碎,一块肉,差不多咬嚼上一分钟左右。

表面上看着他似乎是在品味美食,实际上从他缓慢的动作,和没有焦点的眼神,也可以看得出,他的心思飞了,飞到了不知道哪里去了。

王胜利这人吃饭一向喜欢狼吞虎咽的,基本上嚼不了几下,就会咽下去。

偶尔应酬的时候,也都是人家还在喝酒说说笑笑,他把筷子一放:我吃饱了。

这种行为不但没礼貌,还被人鄙视,说王胜利不懂规矩。

王胜利当时也就是没那个实力,有那个实力,他会把那些家伙全部骂上一顿,狗屁的酒桌文化,就该废掉,多少污七八糟的事情,都是是来自这酒桌文化。

而王胜利这次之所以放慢了吃饭的速度,是想起了一个人,林小木,他的女人,他真正爱过的女人。

这是虫儿死后,王胜利真心爱过的女人。

林小木就是个吃饭特别慢的人,经常是王胜利吃完了,还得坐那慢慢等林小木,林小木曾经说过,一口饭菜要嚼二十一下,因为她的肠胃不好,如果不嚼碎了,不容易消化。并且让王胜利也慢慢吃,一来等她,二来对肠胃好,三也不会那么胖,暴饮暴食是会令人胖的。

王胜利当时不以为然,可他确实慢慢变胖了,分手后更是肠胃经常出问题,不幸中的万幸是末世了,基因能修复了他的肠胃问题。

而王胜利在这个时候想到林小木,不是没有原因的,是因为他看到基因锁上百强榜排名中,林小木已经进入了提灵境,并且依旧占据着女榜第二的位置,是继于敏之后,最厉害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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