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官司胜诉名声大振
对于工资卡的问题,他们都很着急,担心这一冻结,单位上的钱只进不出,她和孩子的基本生活都没有保障了。
然而,易望却说这个问题是一个小问题,很好的解决,但是大家又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于是,大家都希望易望赶紧想办法,帮助她们母子度过这个难关,解决他们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看大家都很着急,易望却不以为然。
他告诉大家,法院的裁定只是对工资卡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那么这样的结果是工资卡会只进不出。
也就是说,单位上可以往里面存钱,但是不能支取。那么,如果单位不往里面存钱,这不就解决了。
因此,易望建议她赶快向学校反映自己的情况,如实告诉学校自己的处境,另外开设银行账户,学校的工资不再往之前的卡里存钱就对了。
听完易望说的这个道理,他们觉得确实是这个道理,只是担心学校会不会听她的,他们会不会担心法院的制裁。
易望告诉她,学校不是有法学院吗,如果学校领导不同意,找找法学院的教授请教一下不就知道了。
于是,在易望的帮助下,她向学校书面反映了自己的情况,并申请另外开设工资账户,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果然,学校经过研究觉得这样可行,法院并没有向学校发送任何协助执行通知,他们实际上根本不知到工资账户被查封的事实,当事人要求变更工资账户,这是当事人的权利,学校无权拒绝,只好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了。
在易望的帮助下,她另外开设了银行账户,学校的工资就不再存入之前的账户了,她们母子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也就解决了,不再生活无着落了。
这之后,易望又收集了不少的证人证言,证明他们都知道当事人的前夫所欠的债务属于赌债。
而且,她还向易望反映,在离婚时其前夫也在法庭上当庭承认自己的那套房屋是她父母支付的首付,属于她的个人财产。
同时,她还说她前夫也当庭承认自己沉迷于赌博,影响了夫妻感情,导致感情破裂离婚,自己欠的全部是赌债,由自己一人承担。
易望一听,如果这些内容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记入了笔录,这也是一个不错的证据。
于是,易望又申请查阅了她们离婚时候的案卷,发现庭审笔录里面确实有这些记载。
当即,易望就复制了这些笔录,并作为证据一并提交到了法院,证明该套住房的实际情况以及她前夫自己在法庭承认那是赌债的事实。
后来,案子经过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易望对这个案件发表了代理意见。
他说,本案的二被告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为丈夫沉迷于赌博,导致债台高筑,引起夫妻感情破例,走上了离异的道路。
但是,对于丈夫到底输了多少钱,又在外面欠了多少的赌债,易望说他的当事人并不知道。
当初,为了挽回婚姻,不让孩子受到伤害,她还是共同帮忙还债,就算卖了门市还债也在所不惜。
谁知道,她没有想到前夫所欠的赌债居然如此之多,始终无法还清,没了一笔旧债,结果马上又会新添一笔赌债。
要债的人长期像幽灵一般缠绕着自己,神出鬼没的,弄得家无宁日,根本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
为了躲债,她不得不带着儿子到处躲藏,逃避追债的人上门讨债,成天在恐惧中过日子。
这样的日子,让她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给儿子的生活也带来了无穷的压力,儿子曾经表示已经无法继续在家里呆下去了。
不但如此,有一次讨债的上门讨债,正好她儿子在家学习,气得她儿子在家里大吵大闹,扬言那些讨债的再不走,他就跳楼了,不活了。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不得不带着儿子住进了朋友家。
可是,就算她们母子离开了家,讨债的还是四处找她追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她不得不经常向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办等部门报案求助。
公安机关也明确责令这些讨债的人,可以找她前夫,但是不能去打搅和影响她们母子的正常生活。
由于她们母子躲在朋友家里,生活和工作都十分不便,孩子的学习也受到了影响。
为了改善她们母子的生活居住环境,她的父母才出钱买的房子送给她。
因此,易望提出这个债务不是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夫妻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位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