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那个同学的姐姐读初中放学回来费了很多口舌,她才把我的文具盒给我。
这件事发生后,同学们都认为我没出息,连一个女同学都奈何不了。母亲也说我没本事,被一个女同学都欺负了,还说我不对。我对此特别委屈,觉得特别的冤枉,就是找不到说理的地方,找不到听我解释的人,为此我那一段时间特别痛苦。
在我的心里,我根本没有对那个女同学有任何的非分之想,当然那时候我们都还小,也不会知道都有哪些非分之想。
至少,我知道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有想欺负她的目的和动机,我也是无辜的,也是被后面的同学拥挤上来推倒的。
但是,我把她压在地上这是明摆着的事实,也的确是我与她最近距离的或者说肌肤相亲的,大家有目共睹,我是百口难辩啊!
所以,在后来的律师生涯中,我很能理解那些被委屈了的人,因为都说眼见为实,实际上却并非如此系。往往我们看到的只是表面现象,看到的仅仅是一个假象,并且经常被这些表面现象、假象所迷惑。很少人愿意去分析真正的原因,往往也不让你去分析真正的原因。
也就因为这件事,我很久都没理那个女同学。一直到初中要毕业了,在一个下雨天,我看到她没带雨伞。经过复杂的思想斗争,我最后决定把雨伞让给那个女同学。虽然,当时那个女同学没有接受我的好意,至少从此我们的僵局被我的举动打破了,我们又开始了语言上的交流。
也就从这件事开始,我真正体会到委屈的滋味,我决定长大后要为那些被冤枉的人做一些什么事,来关心、帮助他们。
在那个时候,我记忆里仍然没有律师的映像和概念,根本不知道自己长大后还可以当律师。当然,更不知道上天会赋予我如此的重任,让我拯救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受苦受难的弱势群体。
除了这件事,还有很多我记忆犹新的事情,明明不是我干的,但是他们总是怀疑我,指责我,把责任归咎在我的身上,让我从小受到了很多的不公平,让我自己感觉到一直在委屈和不公正的环境中成长。
换句话说,童年里我替很多人背了黑锅,承担了本不属于我的责任和本不属我应该承担的责任。
起初,我很难以理解,一直想尽办法为自己辩解,想替自己洗脱冤屈。但是,后来发现你无论如何为自己辩解,不会有人听你的、信你的。如果,你在没有足够的证据和把握的时候轻易为自己辩解,往往自己死得更难堪。
或许,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锻炼了我的证据意识,锻炼了我冷静处理事务的能力,凡是都不会那么冲动,要做长远的打算和谋划。
要知道,如果在遇到他人故意设套子让你钻进去的时候,你如果没有周密的计划和分析,没有充分的准备,你将会越辩越难辨。当你有了充分的分析、准备、绸缪之后,往往可以让谣言不攻自破。
特别是,当你拿出有力有利的充分证据时,往往会收获意想不到的结果。或许,这就是律师行业中经常说到的“事实胜于雄辩!”。
所以,在我的字典里没有委屈,只有如何去面对委屈,如何让自己昂首挺胸的化解一切委屈,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对我刮目相看。
这就是我,也是我想要的我。
作者的话:
在我的字典里没有委屈,只有如何去面对委屈,如何让自己昂首挺胸的化解一切委屈,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对我刮目相看。这就是我,也是我想要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