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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无理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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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一礼后退了出去。

花著雨在秦惑旁边的蒲团上坐了下来,谨慎道;“大人欲待我怎样做?”

“看到桌案上你抄的那本经文了吗?把它拿下来,坐在这里静心读十二个时辰,然后就没你的事了。”说完,秦惑便又坐在那里不再出声,甚至是一动不动,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座已经石化的雕塑。

花著雨实在是对读什么经文没兴趣,可是现在没有她拒绝的权利。她微叹了口气,不情不愿的起身将那抄了七日才抄了一半的经文拿下来,铺到蒲团前,像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一样,一字一句读着那些绕口的文字。

只是读虽读,心里却还在想着冥欢的下落,想着方篱笙有没有找到他,想着花碧凝所说的那个黑袍灰衣人,想着顾正凉那句“不可能”所代表的意思,想着今天是贺兰晴成亲的日子……

“知其雌,守其雄,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黑,守其白,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知其辱,守其荣,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凶人……”

她才读到这里,秦惑忽然叹了口气,“你还是停下吧,再如此念下去,我们道家先辈都要从灵柩里爬起来要质问我了。”

花著雨收了心神,“我念得不对么?”

秦惑收了势,揭帽转过头来,“难道经文上是写的知其雌,守其雄,又或者知其黑,守其白?还有朴散则为器,如果我不叫停你,你是否会说凶人用之,侧为官长?”

花著雨微微一笑,“虽然经文上不是这么写,可是我却是这么认为。知其雌,雌乃软弱,人若知道软弱不好,便要守住强者之位。俗语说,成王败寇,败者为寇,强者才能成为天下人的典范。知其黑,守其白,亦是同样的道理,人若知道黑暗的可怕,便要越发守住光明,就像这世间有很多人,明知道自己自私自利心里阴暗,但是在人前,还是会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让所有人都以他的光明磊落而行,却枉顾自己的不足。当所有的人都归于素朴纯真之态时,却可以变得利器,让那心怀恶念的人掌握的话,所有人都将会受他奴役。”

秦惑静静地看着她,目光像是清泉般轻缓,或者又如迷雾般暗涌,端的一时柔缓,一时强硬,让人难以捉摸透。

半晌,他才摇了摇头道:“你这完全是谬论,黑便是黑,白便是白,何来知黑守白,立白而守黑呢?那岂非黑与白不分?”

花著雨皱了皱鼻子,“不应该算谬论,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就有很多种这样的人,不然为何人们为何要制定律法?目的就是要让那些条条框框规范人们内心的那些阴暗面。叫所有人都按光明的言行而行事为人。不是吗?”

“你才十五岁,何来如此深的感触?”

“十五岁的经历或许没有二十五岁的人多,”花著雨朝他一笑,“但是只要有领悟力,这天下万事都可以看透,其实这是我与生俱来的天赋。”好像和方篱笙接触久了,她也学会了自吹自擂,不过她自我感觉良好。

秦惑一副完全不敢苟同的样子,却也哑然失笑,“我看是你心象太远,所以才敢擅改圣人之言,自编一套行事作风。也罢,看你五心不定,又心不在焉的样子,现在就算让你读经,也只是有口无心,没的还浪费了一片圣人祈盼之心。”

他撩袍起了身,笑道:“说吧,你心里是不是还装了什么事,如果你不解决,我估计今日你是静不下来了。”

一听不用念经,花著雨乐得立即从蒲团上站了起来,望了望外面的天色,已到傍晚掌灯时分,不由一脸祈盼道:“今天是睿郡主贺兰晴和谢俊之的成亲之日,日前因为我们花府被上林军围困,我无法出门给她道贺,如果大人不介意的话,可否让我现在去一趟郡主府,我想亲自去看看郡主的洞房花烛夜。”

秦惑稍一沉吟,便道:“当日兰陵王与我师父也有一些渊源,今日如果不是要做法事,我早就亲自去向睿郡主道贺了。现在既然你想去,那我们一同前行,待你了了这件事后,我们再回来念经。”

他也要去?

花著雨眨了眨眼,“大人若是去的话,恐怕会造成轰动。”

此人的声名享誉整个大泽甚至诸国,相当的有名人效应。如果是在以前那个追星的时代,他不知要受多少人的追捧。现在他要去贺兰晴的婚宴,那么对于贺兰晴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因为之前她那个婆婆就刁钻,似乎还没将她这个郡主放在眼里,可是若是鼎鼎大名的国师亲去道贺的话,那老太婆还不又惊又喜的瞪得把眼珠子滚落下来?

秦惑微蹙了下眉,“难道你不希望我去?”

“不是不是,怎么可能呢?我非常乐意国师大人能给睿郡主捧场。只是……”她四下看了看,如果她空手去的话,就算贺兰晴不说她小气,她自己也会不好意思。可惜给她准备的香料被冥欢带走,现在该给她送个什么具有特殊意义的礼物呢?她忽然看到桌案上的笔墨,眼睛一亮,有了。

秦惑看到她丰富的面部表情,问道:“只是什么?”

花著雨拿起毛笔蘸好墨,同时把旁边一个桌案上准备书字画的宣纸铺好,恭恭敬敬走到秦惑面前道:“我出来得匆忙,一时没有准备好礼物,所以暂且只好恳请大人送我一副您珍贵的墨宝,以作贺礼。”

秦惑没料到她在打这么个主意,有些哭笑不得道:“从没有人拿我的字去送人的……”

“就因为从来没有过的事,所以我才说恳请大人帮个忙。”

秦惑看着她沐浴在烛火下明丽含芳的面容,眼瞳渐渐深邃而明亮,嘴角却牵出一抹苦笑,“看来是我自讨苦吃,根本不该提议让你出去。”

花著雨却不以为意地将他请到桌案旁,将毛笔塞到他手里。被赶鸭子上架的秦惑有些无可奈何道:“既然是送郡主的新婚之礼,佳偶天成这四个字怎么样?”

“不行不行。”花著雨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什么佳偶天成,天长地久,都不及国师大人的名字秦惑二字管用。还是烦请书上您的大名。”

秦惑一怔,“为何要写上我的名字?”

花著雨笑嘻嘻道:“您不知道您是大名人,天下百姓都极是景仰大人您,不敢有一丝亵渎。而郡主的婆婆却是个刁钻之人,为免她以后少受欺负,大人的名字将是郡主的护身符,我敢担保,郡主只要有您书您名字的墨宝在手,她婆婆立马会陶陶顺顺。”这就叫名人效应,同时也叫签名。

原来是拿他的字去当挡箭牌,秦惑不自觉笑了,竟也不再多说,提笔就在宣纸上书了秦惑二字。

他的字体上次看时就觉得俊逸非凡,此次由于要写大很多,居然变得圆润有力,跟他的人一样,干净而有魅力。

待他收笔,她毫不吝啬的连赞好字,然后墨迹一干,她就给卷了起来,放到画筒里。

此时青一得到吩咐,正要去备马车,花著雨提议道:“我们还是骑马去,可以快一些。”

青一看着秦惑,秦惑道:“就按七小姐的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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