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千洐只着单衣,拿起赵君陌给他做的拐杖,颤巍巍扶着墙走到门口,恭敬地朝她作了个揖道:“得姑娘照顾数日,已是千洐三生有幸。然姑娘错爱,千洐恐不能受。今日就此别过,望姑娘见谅。”
说完也不管她惊怒神色,转身便行。
“步千洐!你这傻子!废人!你回来!”清脆而焦急的嗓音,久久回荡在寂静的村落。而步千洐抬头看了看星空,辨明方向,深一脚浅一脚,摇摇晃晃朝西北帝京去了。
缚欲山位于大胥中部山林中,与帝京相去甚远。步千洐走了一夜,筋疲力尽,却也不过行出十数里。他以往骑踏雪夜行八百,何曾如此落魄,不由得心中自嘲道:步千洐啊步千洐,那老妖婆说得没错,如今只怕月儿的脚法都比你快,你哪里还配得上她?
但他与破月在绝境中分离,自清醒后,日思夜想的便是要见到她。故虽体弱疲惫,但想到她,还是充满力量,又缓缓向西北行了。
待到天色渐明,他到了下一个小镇,闻到早点摊的肉包面香,才觉饥肠辘辘。思及在军中时,破月一双巧手乖巧侍奉,不由得甚为思念。
他一摸口袋,却只摸出些铜板,也不知是何时落在口袋中的,估计连两三日都支撑不了。他索性买了两个肉包,要了壶酒,将铜板花了个精光。店家见他衣衫褴褛、满面灰土,不喜他玷污了洁净的桌面,让他到一边吃。他也不在意,往街边一坐,狼吞虎咽一番,才觉精神一振,缓过劲儿了。
他拿起酒壶欲喝,忽地斜刺里伸出一只手,将酒壶夺去。步千洐见机极快反手欲夺,那人是名高大的乞丐,伸手将他一推,步千洐站立不稳,往后摔倒在地。
“原来是个跛子!”那乞丐鄙夷道,举起酒壶咕噜噜开始喝。步千洐嗜酒如命,又哪里受过这等屈辱,见状不由得大怒,撑着地爬起来,猛地朝乞丐扑过去!
此时正值天明,正是乞丐们一天外出觅食之际,这名乞丐又是个流氓,冷不丁被步千洐扑倒在地,脸颊吃痛,酒壶也被夺去,怒火中烧,忽咻一个尖哨,便招来了几名乞丐。
一名乞丐一脚将步千洐踢倒在地,步千洐大怒:“老子……”
另一名乞丐一拳狠狠打在他的腰腹,步千洐内力未散,这一拳不甚痛,反倒震得乞丐手掌发麻。众丐一拥而上,噼里啪啦将步千洐一顿暴打。
乞丐们都不傻,很快便知道踩他手腕脚踝、踢他的脸。他拼命护住伤口,却也被踢了个鼻青脸肿、鲜血直流。
人越来越多,乞丐们已觉解气,四散而去。步千洐在地上趴了很久,才慢慢爬起来,拾起拐杖。他踉跄着走了几步,行人见到他都四处避让,他心头怆然,心想月儿要是见到我这副模样,会不会认不出来?
这样痴痴迷迷恍恍惚惚想着,却也咬着牙,继续往西北方向去了。
虽已身无分文、手无缚鸡之力,但步千洐是个环境越艰险越不服输的人。没钱吃饭,他便利用军中所学,在山林间布些陷阱,逮些飞禽走兽。有时候生吃果腹,有时候到集市中卖了换钱,也能勉强维持。
两个月后,他终于行到了帝京。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来这座大胥最雄伟繁荣的城市,却是他来得最辛苦的一次。连日奔波,他已衣衫褴褛、骨瘦嶙峋,完全与乞丐无异了。他也不在意,向守城卫兵问清诚王府所在。那士兵转头向身旁人笑道:“诚王大婚已有数日,依然广布善粥,这下好了,附近州县的乞丐都赶过来了。”
步千洐闻言一怔,先是惊喜,而后是隐隐地……不敢深究。
“诚王娶的是何人?”他终于缓缓问道。
那士兵浑不在意道:“你连这个都不知道,还来白喝粥?天下皆知,皇帝赐婚,诚王殿下娶的是卫尉颜朴淙大人的独生女儿颜破月。”又对身旁人道,“前一阵还听说这颜小姐死了,没料又寻了回来,改嫁诚王,真是好命。”
身旁那人笑道:“听说颜小姐貌若天仙,诚王亦十分俊美,真是郎才女貌啊!”
步千洐听了片刻,慢慢转身。一时脑子里竟空荡荡的,恍惚只有一个念头——小容已与破月成婚了?
他这一路历尽艰辛,却从未有过放弃的念头,只因想着到了帝京,便能见到慕容湛和破月。他虽已是废人,但深知慕容湛义薄云天,破月情深义重,一心只想与他们团圆。至于破月,他也曾想,自己已无力护她,见了一面,便与她告辞,勿要拖累她一世。
只是他初识情滋味,当日热情似火,却屡生事端,不得不与破月分离,万般柔情冲动化作流水。如今她已近在咫尺,他又隐隐生出些期盼——倘若破月执意要留在我身边,我又如何狠得下心弃她于不顾?
于是豁达间带着几分忐忑,支撑着他一路走来,却没料到,小容已与她成婚了。
饶是他熟知二人性情,稍微一想便知其中必有隐情。但想到她已嫁入王侯之家,皇帝指婚,要脱身又如何容易?且比起自己,慕容湛实在是好上太多的良配。
他本就有将破月托付给慕容湛的打算,现下更觉得冥冥中自有天注定。只是思及从此与她分离,胸口一堵,一颗滚烫的心,浮浮沉沉地便要冷下去。
片刻后,他心中便有了决定,但终究还是格外不舍他二人,便迈着沉重的步子,低头往诚王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