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溺爱出来的孩子,性格可以说非常的叛逆,也经常不太听从父母的话,而且可能是因为长时间的被父母包围着,他其实对外面并不是很了解,满脑子还都充满着那种不符合实际的幻想,就因为这样,非常狗血的一幕就发生了,好像是电视连戏剧里面的内容一样,这个千金小姐爱上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小混混。
要说这个故事有点俗套,但是其实本身也有点那么浪漫的意思,因为这个万小姐经常被父母束缚着,所以非常的向往着自由,经常趁着父母不注意偷跑出去,之后难免是被教训,但是越是这样这个大小姐就越是向往外面的世界,就这样一天晚上这个什么都不懂得大小姐,趁着一个下雨的机会,直接从父母的厂子里面跑了出去。
当时的社会其实是很贫穷的,不过因为他们在九龙地区,也就是我们所谓的香港,当时那个地方还没有回归,所以算是一个比较繁荣的城市,但是因为很多原因,这个地方也并不是那么太平,这个大小姐衣着光鲜,自然马上就被人给盯上了。
就在一帮小混混想要抢劫的时候,一个青年挺身而出了,这个人就是王欢,当时的王欢可不像现在那样耀武扬威,当时的他刚刚从老林头跟洪叔叔身边逃开,他不敢留在内地,也不敢公开的寻求一些什么,所以才会偷偷跑到这里来,想说这里比较繁荣一点,可能可以有一些自己生存的机会。
但是“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这里的生活跟他想的还是不一样的。本来自己除了龙伯教授的那点本领以外,自己根本就是什么都不会,让他去给人家干力气活,这个好词懒做的小伙子内息深处又不是非常的认可,就这样来了能够有一个月了,他只能是抱着老林头的那顶凤冠躺在天桥底下。
他不是没有动过要把这东西卖掉的念头,但是这东西实在有一点“扎手”。要是出手的话恐怕就会引起轰动,到时候老林头他们自然也就知道自己所在何地了,这样子的话自己小命难保,再说这个东西是自己最后的本钱,要是没了就再也没有希望了。
就在这个时候老天爷竟然眷顾了他,这个从天而降的大小姐一下子就让这个小伙子眼前一亮,要知道王欢可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一看这个女孩的衣服就知道他跟一般人是不一样的,要是可以跟这个人攀上关系。那日后的生活肯定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就这样这一幕英雄救美的戏剧上演了,要知道王欢毕竟是学过的人,这帮小混混哪里是他的对手,只不过几下子的功夫就直接背王欢撂倒在地上。
但是这一幕在这个大小姐的眼睛里面可是不一样了,可能是教育的问题,这个女孩脑子里面每天都是白马王子的影子。这时候看着王欢威风凛凛的样子,在他脑子里面早就把那身残破的衣服跟那满身的泥泞给忽略了。
王欢很绅士的陪着万小姐回到家里面,看见自己的独生女儿被人给救了。万氏夫妻自然也是感恩戴德,但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自己女儿的心里面早就已经对这个男人情根深种了。
为了报答,给这个小伙子换身衣服洗个澡也是非常应该的,没想到的是王欢但是可是一个样貌非常标志的小伙子,别看他家里面是农村的苦孩子,但是这小子向来都是不干农活的,在经过龙伯一段时间的教育,看起来竟然是文质彬彬的样子,看见这样一个样貌俊俏举止斯文的小伙子,万小姐心里面的那种爱慕简直是有增无减。
就这样这位座上客很快就被夫妻俩人引入了万事企业。要说王欢的确是一个聪明人,很快生意上就已经上手了,慢慢的他就成为了这对夫妻俩趋于不可以离开的一个关键人物。
就好像是顺理成章一样。王欢跟万小姐的感情也开始慢慢升华,这个小子可是见过世面的人,想要取得一个大小姐的欢心简直是太容易了,所以万小姐很快也就被他迷的神魂颠倒,虽然父母亲还不知道连个人正在交往,但是他们两个人已经走到了一起,最后甚至还怀上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