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白的阳光从屋檐上斑驳落下,刺得我的眼睛有些发花。
“是《盗墓之王》。”那女孩子双手握着书,把封面展示给我看,“原著作者是我们济南的网络小说大神飞天,不骗你,这书真的很好看,写的是江湖游侠杨风为了寻找失踪的大哥杨天,打遍天下,盗墓探险,最终在埃及大沙漠里找到了跟外星人激战的大哥,兄弟同心,重出江湖……”
我没在意其它的,只听到“杨风寻找大哥”,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暖流。
“我买一本。”我点头。
“先生,这套书已经出到了第十二本,我们店里都有,要不要全买?”女孩子笑起来,露出干净整齐的牙齿,眉清目秀,灿烂如花。
我又点头:“好。”
女孩子手脚麻利地把十二本漫画书装在一个白色亚麻布包里,走出来交给我。
我付了钱,指着那横匾问:“你叫夕夕?”
女孩子一怔,又一笑:“是,我叫夕夕,夕阳的夕。”
我禁不住皱眉,因为这句话似乎是某种预兆,给了我新的启示,就像刚刚那单数的珠帘一样。
她说出了“夕阳”二字,那是一个独特的时间概念。
之前,我和红袖招深入鞭指巷时,红袖招也提到过,黄昏之时,才是算计闻长老的最佳机会。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好名字,真好听。”我叹了口气说。
“谢谢,我爸爸给我起的。”女孩子回应。
我沉吟了一下,向旁边看看,就在书店一侧,有着一个小小的奶茶店。
“不可妄动,不可冒进。”我后背上突然冒出了冷汗。
如果没有这家书店,没有这个叫“夕夕”的女孩子向我推销漫画,那我很可能就径直去了咖啡馆。
那是很不理智的行为,等于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正面进攻,即使最后获胜,也要费相当大的力气。更何况,如此嚣张地上门杀人,一定会惊动黑白两道的人马,我还能活着走出鞭指巷吗?
那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无知莽夫才会硬冲硬打,最后弄得头破血流。
我距离揭开铁公祠事件仅仅隔着一层窗户纸,如果死于斗杀燕涂鸦的行动中,那么夏氏一族从此绝种,再没有人能为大哥讨还公道了。
“这些书不错,我到那里面去,慢慢看。”我指着奶茶店的绿色木门说。
“好呀,您是我们书店的顾客,在那里消费,可以打五折。”夕夕说。
我点头致谢:“好,那我可真的是赚到了。”
如果只是普通市民,在书店打七折、奶茶店打五折的情况下,一定会很开心,因为那样能省下不少钱。可是对于江湖人来说,钱只是一个数字,只要能达成最终目的,万两黄金也可以弃之如敝屐。
我推开那扇绿色的门,门内的电子感应门铃立刻发出“叮咚”一响,柜台后面的女服务生立刻站起来。
“一杯咖啡。”我对她说。
走进这里来,并非为了吃喝,而是控制时间,等到夕阳落山时再展开行动。
我在远离窗前的位子上坐下,深吸了一口气,把刚刚夕夕带给我的悸动完全压下去。
正面对抗燕王府没有任何意义,刀神的死,已经给我做了一个完美的示范。更何况,红袖招借兵不成,也代表了丐帮的态度。
“你的咖啡,先生。”女服务生端着托盘过来,除了雀巢速溶咖啡,还有一碟飘着香气的现烤曲奇饼干。
“我没要饼干。”我说。
“先生,这是本店奉送的,请您品尝,如果方便的话,请留下宝贵意见。”女服务生彬彬有礼地说。
我不想吃饼干,只想静一静。
的确,“静一静”已经成了我最近经常冒出的想法,或许是脑子、身体都太疲倦了,每经历一次变化,都必须靠着“静一静”来恢复精力。
不知怎的,我的两边耳朵都开始发痒。
当我用小指在耳朵里轻轻抠了几下后,指甲缝里全都嵌进了血痂碎屑。很明显,在小旅馆中,有人试图向我发动“食脑之术”,但却因为某种原因没有成功。
一想到那种“天竺蜈蚣”能够进入活人的耳朵大快朵颐,我胸口就禁不住一阵接一阵翻腾,勉强压住,才没有呕吐上来。
这种奇术,比起苗疆蛊术来,其凶残、恶心程度不遑多让。
我觉得有些奇怪,燕王府算是江湖上的名门正派,燕涂鸦所做的事,却极尽邪恶、残忍、诡异、下流之能事。既然如此,燕王、燕歌行真的可以不闻不问吗?
“总要有个人站出来终止这一切。”我低声自言自语。
我端起杯子,浅啜咖啡,眼睛望着窗外。
身处暗影之中,我的心情就非常笃定,不必担心外面经过的陌生人会看到自己。现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挨到天黑,一切都会有个结局,不至于这样无休止地拖下去。